工作动态
宜阳县院加大检察宣传工作力度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作者:70 发布于:2013-08-21 19:36
检察宣传是宣扬检察工作主题、增强检察影响力和提升检察队伍形象的重要方式。近年来,宜阳县检察院采取激发活力、畅通渠道、突出重点、增强后劲四管齐下,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推动了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在8月8日召开的全省检察宣传工作会议上,该院被表彰为“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至此,该院已连续四年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六年被省院授予“全省检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一、坚持“三个结合”,激活检察宣传“源动力”。该院从激发干警参与检察宣传工作的动力入手,采取三结合工作措施,努力构建全员参与的大宣传格局。一是奖惩相结合。该院出台《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奖励办法》,明确撰写宣传稿件被各级媒体采用的奖励标准及宣传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的记功条件,并规定凡在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刊发稿件8篇以上的,除正常奖励外,提请院党组表彰为“优秀信息员”,颁发检察长特别奖1000元,作为年度职级晋升的加分项之一计入档案,对有特别贡献的,给予提拔重用,激发干警参与宣传工作的热情。同时,将宣传工作列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层层量化分解,强化责任落实,增强工作责任心。2012年以来,该院先后兑现宣传奖励资金4万余元,6名干警因宣传工作突出被上级院记功表彰,2名干警被评为“优秀信息员”。二是专兼职相结合。建立检察宣传工作网络机构,明确宣教科工作人员为专职宣传员,各科室有一定写作能力的干警为兼职宣传员,充分发挥一线人员业务熟悉、素材丰富和专职宣传员报道内行的优势,相互促进,互为补充,提高宣传稿件的发稿数量和质量,形成宣传工作合力。三是年终考评与日常督查相结合。将宣传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与年终考评挂钩,坚持每月对宣传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每月召开一次院务会听取工作汇报,每月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年终各科室负责人和35岁以下干警未发表一篇宣传稿件的,取消个人年终评先资格,对完不成宣传任务的科室,取消年终评先资格,每少一篇,扣发本部门一定数量的办公款,增强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
二、畅通“四个渠道”,丰富检察宣传“新素材”。该院积极拓展、畅通四个渠道,加强与外界的沟通联系机制建设,丰富检察新闻“新素材”。一是畅通与主管部门的纵向联系渠道。与省市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等主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勤汇报、多沟通,准确领会宣传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并取得对检察宣传工作的支持。二是畅通与人大、公安、法院等单位的横向联系渠道。与人大、公安、法院等部门从事宣传工作的同志保持经常联系,交流工作经验,互补缺位素材,及时捕捉与检察工作有密切联系的新闻线索,达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畅通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渠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主动与中央和省、市媒体的联系沟通、协调互动,努力与各类媒体建立相互理解、信任和支持的友好关系,把握投稿方向。四是畅通与内部信息网络人员的联系渠道。加强对院内宣传网络人员的管理,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开展一次文字材料组稿会,每名网络成员必须按照确定的会议主题提交一篇以上文字稿件接受点评,如果院内开展大型活动或有关工作需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时,宣传网络成员应统一服从安排,积极参与采写工作。同时,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邀请宣传科室同志参与业务科室的有关活动等形式,及时沟通信息,发现新闻素材。如该院办理了一起拐卖儿童案件,犯罪嫌疑人因家中两个男孩嫌生活负担重将自己刚出生的儿子卖给他人,出于人性化办案,该院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社会效果较好,公诉部门网络信息员就该条新闻素材及时与宣传部门沟通,共同撰写的《他将亲生孩子卖掉之后》3000字通讯,被检察日报四版头条刊登,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突出“三个重点”,扩展检察宣传“新效应”。紧紧围绕全院中心工作、亮点工程、先进典型等新闻事件,有针对性地策划宣传活动,营造声势,扩大宣传效应。一是围绕检察工作重点搞好策划宣传。针对不同时期检察工作重点,建立跟踪宣传机制,在每项检察工作新举措出台后,宣传部门根据发展态势随时介入,跟踪宣传报道。如该院受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准新郎,四天后就要举行婚礼。经过走访调查,发现嫌疑人家属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运用非羁押措施,让其如期完婚,不仅符合法律规定,也更加体现执法的人性化,遂对其做出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为了不耽误嫌疑人的婚期,从受案到最后做出决定,仅用了三天的时间。当前正在全面推行非羁押诉讼制度,该院抓住这个主题,及时撰写了《人性化执法使嫌疑人的婚礼如期举行》2000字通讯,先后被检察日报、河南法制报刊登,展示了该院在推行非羁押诉讼方面好的成效。二是抓住亮点工作营造宣传声势。今年5月份,该院以新侦查技术大楼搬迁为契机,在全院集中开展了以“强化作风纪律、提升队伍素质,强化机关管理、提升工作效能,强化自身监督、提升检察形象”为主题的“三强化三提升”集中学习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成效明显,该院围绕此次教育活动做好“文章”,撰写的宣传稿件先后被国家级媒体刊登3篇,被省级媒体刊登9篇,被市级媒体刊登7篇,同时在洛阳市院的局域网、门户网站刊登相关信息13篇,并充分利用本院信息平台和内外网站开展宣传,全方位营造宣传声势。三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紧密结合本院实际,通过举办“检察开放日”、开展“服务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监督”活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成果展”、开设门户网站、创办电视专题栏目《检察视角》,开辟了一批具有鲜明检察特色的法制宣传阵地,以阵地为依托,广泛宣传检察工作。2010年,该院与宜阳县电视台共同策划创办《检察视角》栏目,通过检察官做客直播间,讲故事、说法制,解读真实案件,以身边的故事教育身边的人,提高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目前已陆续播出16期,群众反响强烈。
四、依托“三个阵地”,培养检察宣传“作家团”。该院将检察宣传工作与检察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依托《检察官园地》、检察文化学会和网络平台三个阵地,提升宣传团队素质和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后劲。一是坚持办好内部刊物《检察官园地》,为干警提供练笔平台。该院自2000年开始创办了内部刊物《检察官园地》,并将刊物的采稿数量作为一项目标任务,量化分解给各科室,与业务工作同考核、同奖惩,鼓励干警动笔撰写稿件。目前,该院已连续14年刊发《检察官园地》158期,刊登干警习作达1400余篇,干警参与率达到100%,其中180余篇干警习作被各级媒体刊登,该院精选干警习作,编著干警文学作品集《晨风》一书,极大推动了检察宣传工作的开展。二是依托检察文化学会,为干警打造广泛参与的宣传平台。借助检察文化学会力量,采取给有一定文学功底的干警定任务、压担子的办法,要求文学分会会员每年要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表3篇以上高质量的文学作品。同时,定期举办文学主题笔会活动,由分会统一命题,会员积极撰稿,而后总结评析,互相交流心得,共同提升写作水平。三是借助网络优势,为干警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在本院检察内网开设宣传专栏,下设信息发布、推荐文章、宣传论坛等栏目,及时发布上级部门关于检察宣传的工作要点、选登优秀新闻稿件,干警可以随时点击登录,发帖互动,畅谈心得,交流写作技巧,在交流互动中,提高干警捕捉信息的能力和写作水平。